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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报告中不同的信息记录,其保存的年限具体有哪些规定?

2026-05-01 09:17:02 浏览次数:0
详细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中各类信息的保存年限主要遵循 《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的规定。具体保存期限如下,这也是中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执行的标准:

一、主要规定(核心时限)

不良信息记录(如逾期、违约等)

正常(非不良)信息记录

公共信息记录(如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

查询记录

二、其他重要规定

三、例外与注意事项

总结表格

信息类型 保存年限规定
不良信息(逾期、违约) 自行为终止起5年(未还清则持续存在)
正常还款记录 长期保留(正面信用历史)
公共不良记录 自事件终止起5年(部分行政处罚可能另有规定)
机构查询记录 2年
本人查询记录 长期保存(仅本人可见)

提示

保持良好的信用习惯至关重要,因为正面信用记录会长期积累并提升信用评分,而不良记录即便5年后删除,也可能在删除前对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造成影响。如有疑问,建议定期查看自己的信用报告,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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