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薪日遇法定节假日应提前支付” 的原则,但具体规则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来确定。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综合来看,对于公司与员工约定的20号发薪日,若遇到国庆长假,正确的做法是提前支付,即应在长假开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9月30日)或更早完成工资发放。
建议:
风险提示:公司若在无明确依据的情况下顺延发放,不仅违反规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及员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的法律风险。因此,提前支付是更稳妥、合规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