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公司确实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支付工资报酬来代替安排职工休年假,但这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且必须经过职工本人同意。
具体规定如下:
总结:
建议:
因此,回答你的问题:可以,但必须满足“工作需要”、“跨年度安排”和“职工本人同意”三个条件,并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 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公司都不能合法地用支付工资来代替安排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