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环境温度:
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最低工资规定》 明确要求,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应额外支付。
明确要求:
其他高温保护措施: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
建议劳动者在主张权利前,查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高温津贴标准及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